房产律师|房产纠纷律师|北京房产律师|北京房地产律师网
热线电话:13811663976
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热线电话
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
新闻中心/news
当前位置:首页 >> 房产买卖
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怎么办
更新时间2018-12-06   点击:

目前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遇到房产纠纷的事宜,在处理纠纷的时候如果无法协商,很多人就会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在起诉了房产纠纷之后一些人并没有上交属于自己的证据。

 

一、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怎么办

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不再质证,不被法院采信。

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时,应将证据材料复印多套,一般将证据原件在交人民法院核实后自行留存,立案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复印件即可。

房屋产权纠纷案件需要提交的证据

1、房屋产权凭证;

2、房屋来源(买受、继承、析产、受赠等)的证明;

3、共有房产形成(共同投资建造、翻建、购买、继承、受赠等)的证明;

4、房产登记变更(登记、变更登记、产权转移等)的证据;

5、房屋使用、管理、收益情况证明;

6、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、金额、票据等;

7、其他证据。

二、法律规定

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,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,应当出具收据,注明证据的名称、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,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。咨询人提出的问题一般不会出现。

CopyRight 2013-2018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 北京房产律师 房产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房地产律师
热线电话:13811663976    E-mail:    网站优化技术支持: 赛博瑞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