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房产律师 房地产纠纷律师
[加入收藏]
[设为首页]
热线电话:
13811663976
首页
律师介绍
房产继承
房产买卖
房屋拆迁
离婚房产
联系我们
新闻中心/
news
房产继承
房产买卖
房屋拆迁
离婚房产
当前位置:
首页
> 房产继承
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如何处理
更新时间:2016-12-13 点击:
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,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,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。
下一篇 :
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如何办理
上一篇 :
办理房产产权过户的手续
Copyright © 2013-2025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 版权所有
北京房产律师
房产律师
房产纠纷律师
房地产律师
联系电话:13811663976 邮箱地址:907961882@qq.com 网站优化:
赛博瑞斯